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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62号政府令
(关于确定哈萨克斯坦道路运输工具许可参数问题)
(2002年1月19日制定,2010年3月19日修订)
一、允许的公路运输工具规格
(一)车辆规格的允许参数及其它线性尺寸不得超过以下值(单位:米):
1.允许长度
货车 12
挂车 12
两轴客车 13.5
多于两轴的客车 15
挂接式客车 18
挂接式公路运输工具 24
全挂车 24
2.允许宽度
所有运输工具 4.0
绝缘车体车辆 2.6
3.允许高度
所有车辆 4.0
(二)本章第一条中指明的运输工具允许规格尺寸,包括可移动车体、货运包装、集装箱。
(三)运输工具在行驶时必须能够确保在外径12.5米,内径5.3米的空间内转弯。
(四)锁栓和后部相结合的车辆其连接部分的距离最大不得超过12米。
(五)全挂车平行纵向轴测量距离为自外部装载货物车箱或平台外部前置点起至挂车的外部后置点止,牵引车后方和拖车前部之间减去的距离不超过17米。
(六)全挂车平行纵向轴测量距离为自外部装载货物车箱或平台外部前置点起至半挂车的外部后置点止不超过16.4米。
(七)装载的货物不应延伸出车体或拖车后部多于2米。
(八)卡车和拖车的后轴和前轴之间距离至少为3米。
(九)轴铰链半挂车车轴和其前部任何点之间测量的水平距离不超过2.04米
(十)以下安装在车辆上的设备不计入车辆长度:
1.清洁窗和挡泥板设备;
2.正侧面标志牌;
3.密封和防护设备;
4.防水油布和防护设备;
5.电力照明设备;
6.车辆的后方视野镜及配件;
7.气道管;
8.用于联接拖车或移动车体阀门和连接器的长度;
9.车体阶梯,备用轮胎升降器;
10.升降平台,阶梯和在作业时不超过200毫米,且不超出汽车生产方规定的载运重量的其他类似设备。
(十一)以下安装在车辆上的设备不计入车辆高度:
1.天线;
2.导电弓架在升起状态时;
3.车轴升降装置,必须考虑到本装置的影响。
(十二)安装在车辆上的以下设备不计入车辆宽度:
1.施封及防护装备;
2.篷布及防护设备;
3.识别备胎损坏设备;
4.突起挡泥板;
5.照明设备;
6.高空作业平台阶梯和其它类似的设备在工作状态下,车辆每侧不超过10毫米,阶梯转向前或向后的角度半径不小于5毫米,其边缘 – 曲线半径不小于2.5毫米;
7.后视镜;
8.轮胎压力指标;
9.在运输时可伸缩的或可收合的梯阶;
10.与路面接触的备用轮胎表面弯曲部分。
二、车辆的允许重量
(一)车辆的允许重量不得超过下列值(单位:吨):
1.货车
两轴车辆 18
三轴车辆 24
带有一个驱动轴的三轴车辆 25
带有两个驱动轴四轴车辆 32
2.混合动力构成的运输工具
两轴拖车 18
三轴拖车 24
3.混合动力汽车
平板拖车:
两轴牵引半挂车,车轴之间的距离为1.3米至1.8米 36
两轴牵引半挂车,车轴之间的距离超过1.8米(该平板车由18吨卡车和20吨的拖车及带有联动轮的驱动轴允许重量可以超过2吨) 38
有三轴半挂车的两轴牵引车 38
有两轴半挂车的三轴牵引车 38
有三轴半挂车的三轴牵引车 38
牵引式拖车:
两轴转向架双轴拖车 36
两轴转向架三轴拖车 42
三轴转向架双轴拖车 42
三轴转向架三轴拖车 44
三轴转向架四轴拖车 44
4.客车
两轴 18
三轴 24
三轴衔接 28
四轴衔接 28
三、车辆允许轴重
(一)车辆允许轴重不得超过下列值(单位:吨):
1.单轴
辅轴 10
驱动轴 10
2.轴间距为以下值时,双轴拖车或半拖车双轮轴重总和不应超过:
从0.5米到1米 12.5
从1米至1.3米 15.0
从1.3米到1.8米 16.5
等于或大于1.8米 18.0
3.轴间距为以下值时,双轴拖车或半拖车单轮轴轴重总和不应超过:
从0.5米到米 12.0
从1米至1.3米 14.0
从1.3米到1.8米 16.0
等于或大于1.8米 17.5
4.轴间距为以下值时,三轴拖车或半拖车双轮轴轴重总和不应超过:
从0.5米到1米 17.5
从1米至1.3米 21.0
从1.3米到1.8米 24.0
等于或大于1.8米 26.5
5.轴间距为以下值时,3轴半拖车或单轮半挂轮轴轴重总和不应超过:
从0.5米到1米 16.5
从1米至1.3米 19.5
从1.3米到1.8米 22.5
等于或大于1.8米 24.5
6.轴间距为以下值时,双驱动轴货车或客车的双车轮车轴轴重总和不应超过:
从0.5米到1计 12
从1米至1.3米 14
从1.3米至1.8米 16
等于或大于1.8米 18
戴在相同的空气或相当于暂停 19
7.轴间距为以下值时,双驱动轴货车或客车与单轮轴轴重总和不应超过:
从0.5米到1米 11
从1米到1.3米 13
从1.3米至1.8米 15
等于或大于1.8米的 17
8.轴间距为以下值时,挂车车轴和多于三轴双车轮半挂车轴轴重总和不应超过每个轴的负荷:
从0.5米到1米 5.5
从1米至1.3米 6.5
从1.3米至1.8米 7.5
等于或大于1.8米 8
9.轴间距为以下值时,挂车车轴和多于三轴单车轮半挂车轴轴重总和不应超过每个轴的轴负载:
从0.5米到1米 5
从1米至1.3米 6.10
从1.3米到1.8米 7
等于或超过1.8米 7.5
10.轴间距为以下值时,相邻挂车车轴或多于三轴双车轮半挂车轴轴重总和不应超过每个轴的轴负载:
从0.5米到1米 5.5
从1米至1.3米 6.5
从1.3米至1.8米 7.5
从1.8米至2米 8
11.轴间距为以下值时,相邻挂车车轴或多于三轴单车轮半挂车轴轴重总和不应超过每个轴的轴负载:
从0.5米到1米 5
从1米至1.3米 6.10
从1.3米至1.8米 7
从1.8米至2米 7.5
(二)传递到驱动器或驱动轴或混合动力结构的运输工具的重量,必须不小于其总重量的25%。
(三)按照国家授权机构的规定,载重负荷可能会因气候条件的不同,行驶路面承载能力较低的影响而减少。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联系电话: 010-65194114(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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