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a凯发国际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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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梳理2020年度海关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电话:(010)65194406;电子邮箱:g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国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手段,以为民、便民、惠民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海关系统的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一)持续夯实海关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以制度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巩固、优化、完善工作基础,推进海关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机制化。

  第一,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2020年12月21日,海关总署正式废止原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外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修订印发《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39个直属海关也已完成适应新版条例的内部制度流程的制、修订。至此,经过近两年的时间,全国海关基本完成新版条例所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配套制度建设工作。

  第二,在工作推进上下功夫。对照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度政务公开评估结果,总署机关逐条拟定改进措施并完成整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总署党委对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制定《2020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4个方面15项工作任务,均已推动完成。郑州、武汉、汕头、昆明、南宁、兰州等海关细化分解本关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定期通报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第三,在能力提升上下功夫。尽力克服疫情影响,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培训宣贯:总署办公厅组织开展了海关系统政务公开科长培训班;石家庄、呼和浩特、哈尔滨、厦门、成都等19个直属海关组织了本关区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北京海关通过微信小程序组织“政务公开十问十答”在线答题,沈阳海关在本关内网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青岛海关隶属日照海关举办条例宣贯知识竞赛;全系统配发政府信息公开工具用书、学习读本4000余册,为贯彻落实新版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助力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六稳”“六保”等重大工作部署。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总署机关先后出台30余项与口岸疫情防控、防疫物资快速通关、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的政策措施。武汉海关在疫情防控初期发布《武汉海关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人民日报》将其列为抗击疫情30条好消息之一。总署和42个直属海关在网站pa凯发国际登录首页全部设置了“统筹推进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实施情况、违法公示信息等;总署网站疫情专栏全年发布信息1698条,访问量78万余次。

  二是加强政策宣贯传播。运用多渠道、多媒介、多形式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6场、吹风会1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15场。通过“海关发布”“12360海关热线”等新媒体发布的《解读|如何区分医用与非医用口罩》《促外贸稳增长—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口罩出口篇)》等4篇解读稿件成为网络“爆款”,仅微信阅读量即突破10万。合肥、厦门、武汉、拱北、黄埔、南宁、海口等海关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复工复产政策线下巡回宣讲会和“点对点”服务跟踪,青岛海关向企业发放《海关惠企便民手册》3000余册,帮助企业尽享海关政策红利。

  三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针对疫情期间现场办事、咨询的实际困难,各级海关创新工作模式,便利企业群众:广州海关在9个领域48项业务推行“关区通办”,企业“哪里方便哪里办”;杭州海关网站上线“关企互动平台(复工复产专业版)”,全年收集处置企业困难802个,工作举措被央视新闻频道报道;济南海关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展企业调查、收集863家企业复工复产需求56个;深圳海关开展“深数半月坛”“专家在线”等线上宣讲26场、参与企业1397家、处理咨询1730件;南京海关推出“企业问题清零云课堂”,阅读量超2.3万次。

  (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含金量”。

  以条例要求为基准、以社会关切为重点,督促各级海关切实履行法定主动公开职责,推进海关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一是推进基层海关信息上网。针对政府网站集成化管理原则下、各隶属海关不再单独设立网站的实际,年内部署直属海关汇总、梳理关区隶属机构相关信息,通过本关网站上网公开。目前42个直属海关所辖隶属海关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事地址、pa凯发国际登录的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均已对外公布。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直属海关全部发布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3个直属海关完成关区行政处罚、强制事项事前公开清单的梳理发布。石家庄、长春、青岛海关在机构改革后率先更新、发布本关权责事项清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合肥海关编制发布了《合肥海关监管项目清单》,成都海关从2020年1月起定期发布四川省整体通关时间;石家庄、青岛海关将关区执法人员信息上网公开,有效提升执法透明度。

  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建设。黄埔、成都海关制定了《业务现场政务公开标准化手册》;上海、厦门、广州、江门等海关统一制定基层业务现场、政务大厅的政务公开标准;长沙海关在7个隶属海关的9个业务场所推广政务公开智能服务台,集成语音咨询、流程指引、公告资讯、业务查询等功能;南宁海关加强关区政务公开大屏联动管理,统一发布、管理信息;郑州海关组织开展基层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课题研究等。

  四是推进年报编制“应编尽编”。组织完成总署机关、全部42个直属海关、604个隶属海关(较2019年增加10个)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集中发布。至此,除拉萨海关所辖9个隶属海关因客观困难、23个隶属海关因开关尚不足6个月等予以豁免编制外,各级海关实现了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全覆盖。

  (四)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以完善内部操作指引为抓手、以隶属海关为重点,全面提升海关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量。

  在总署层面,2020年3月,将总署现有的36类程序性和实体性的答复文书模版印发全系统参照使用;7月,部署要求各直属海关“打通”全部隶属海关的依申请接收渠道,并将隶属海关依申请公开质量作为年度评估重点;9月,向全系统征集信息公开申请典型案例,征得21个直属海关报送的44个案例;12月,组织对42个直属海关和42个隶属海关进行了依申请实战测试,抽查发现2个直属海关、11个隶属海关的办理存在瑕疵,并要求立查立改。

  在直属海关层面,郑州、广州、深圳、汕头、黄埔等海关着眼关区实际,细化制定依申请公开操作指引、工作流程图及文书模版等;天津海关编制《政务公开基层实操工作手册》,汇编解答基层信息公开常见的93个问题;太原、乌鲁木齐海关通过模拟演练、抽查测试等,加强对隶属海关依申请公开业务指导。

  通过上述努力,2020年全国海关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争议大幅减少,全年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17起、行政诉讼7起,分别较2019年减少29起、19起。

  (五)不断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在政府信息发布、传播、互动中的不同优势,推动网站专栏、热线话务、互联网新媒体“三位一体”集成发力。

  一是规范网站公开专栏建设。完成直属海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升级,推动专栏更专、服务更优。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2020年政府网站检查通报中,海关总署网站被列为“总体较好”网站;组织完成直属海关网站升级改版,海关网站建设正从“合格达标”迈入“规范优质”。

  二是保持热线服务优势。2020年,12360海关热线受理话务170.7万次,较2019年增长4.1%;接通率97.4%,答复抽查准确率98.2%,均为历史最高;网站在线答复业务咨询12165条。

  三是加强新媒体便捷互动。上海海关升级12360微信公众号查询系统,拓展功能至25项,月查询量超8万,订阅人数17万;天津海关12360微信答复咨询13950条,同比增长20%;深圳海关12360公众号提供“智能客服”咨询,机器人答复1.4万余次,线上办理业务2.4万条;重庆海关开展“微客服”在线服务等。

  (六)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

  推动各级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和层级监督,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年内组织完成全部直属、隶属海关承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领导人员备案工作,强化各级海关政务公开领导责任。

  二是完善考核评估。继续组织海关系统政务公开第三方考核评估,对2020年考核成绩较好的南京海关、黄埔海关、青岛海关、广州海关、杭州海关、天津海关、福州海关、南宁海关、济南海关、宁波海关、郑州海关、湛江海关、深圳海关、厦门海关、哈尔滨海关、汕头海关,在全系统予以通报表扬。

  三是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总署办公厅继续定期通报本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推动机关司局落实信息公开义务。全系统全年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4件,2件维持、2件自行撤回。杭州海关由督审部门牵头,对各部门咨询答复质量进行专项督察通报;郑州海关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问卷调查,征集企业意见建议;汕头海关开展关区政务公开专项检查,通过向企业发送二维码匿名问卷、实地检查等形式了解企业对海关政务公开的满意度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181

规范性文件

212

212

22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0

4478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71195

行政强制

16

0

316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8696383

4499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7

177

3

6

2

5

11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1

0

0

0

0

5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4

64

1

0

0

2

37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8

5

0

0

0

0

1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1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1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1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3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1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1

0

0

0

0

1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9

21

1

2

0

0

2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2

3

1

0

0

1

3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1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8

1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184

26

0

0

1

1

212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39

31

0

0

0

1

71

3.逾期未补正

20

4

0

0

0

0

24

(七)总计

925

171

3

5

1

5

11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3

7

0

1

1

0

4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7

2

3

17

 0

  0

 0

0

 0

2

0

1

4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海关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在2020年直属海关政务公开评估中,专门设置了“往年问题整改”指标并赋予较高权重,督促评估成绩低于80分的9个直属海关开展专项整改。从2020年直属海关政务公开评估结果看,尽管各关工作差距不可避免依然存在,但总体水平进步明显,平均分从84.7分提升到89.3分;低于80分的直属海关也从9个减少到5个。

  针对部分海关依申请公开基础薄弱的问题,2020年分别采取业务培训、制修订内部制度、统一规范办理文书、征集典型案例、对隶属海关抽查测试等多种措施着手改进。从测试情况来看,目前直属海关依申请公开工作基础(包括制度、流程、人员能力)已基本完善,但隶属海关工作基础仍有待夯实。

  (二)待改进问题。

  长期以来,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缺重视、缺标准、缺评价,存在明显短板,影响企业群众对海关政务公开的“获得感”。2021年,全国海关拟以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重心下移、强化基层,打通海关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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