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a凯发国际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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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4年度海关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电话:010-65194820;电子邮箱:g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落到实处。

  深入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指导意见,积极推进解决《“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中涉及海关事项,完成“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中涉及海关的数据共享,实现“报关状态信息”“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2个数据共享接口对接;依托各地已建设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完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中涉及海关的数据对接,实现“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一网办。

  (二)持续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处理。

  2024年,全国海关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111件,同比(下同)增加64.9%。在答复类型中,“予以公开”“部分公开”占比42%。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较多的关区有:上海海关(341件)、成都海关(222件)、青岛海关(168件)、天津海关(99件)、深圳海关(101件)。

  2024年,总署机关和25个直属海关的信息公开答复存在行政争议情事,涉及行政复议案件80起、行政诉讼案件9起;已审结案件中,复议案件纠正率为9.5%,诉讼案件一审、二审无败诉。

  (三)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新推出5个便企利民的集成式直属海关特色服务,通过全面整合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在线互动等多类型资源,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验,增强政务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成了门户网站智能搜索功能优化工作,实现了搜索功能的无缝集成与即时响应,为企业群众提供更精准便捷的搜索体验。

  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智能问答机器人“海娃”运行良好,全年咨询量17722次,响应率83.7%。12360海关统一服务热线工作稳中有进,全年人工接听咨询电话120.3万次,接通率98.7%,提升0.4%,平均等待时长1.8秒,较以往继续缩减。全年办理网站业务咨询1.98万条,平均答复时限由1.49个工作日压缩至1.31个工作日。

  (四)健全日常工作监督保障。

  针对信息发布审核不严、错敏词、敏感信息未脱敏、链接不可用等问题进行定期检查,按季度完成对42个直属海关子网站的检查评估,不断提高门户网站发布内容质量。

  在全国海关系统内对上年度直属海关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以通报促整改,推动全国海关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海关政务公开、网站管理、12360热线等4期全国性业务培训班,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中通过实际案例展示重点讲解如何规范办理海关依申请公开工作,邀请法律专家针对信息公开复议案件进行专题授课,切实提升海关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水平,2024年信息公开复议案件纠正率较上年下降1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6

16

146

行政规范性文件

241

258

25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998

行政强制

284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81

112

2

1

9

6

21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2

0

0

0

0

3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2

24

1

0

1

2

55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24

10

1

0

1

1

33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3

0

0

0

0

0

5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

1

0

0

1

0

1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1

1

0

0

0

0

1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3

15

0

0

5

0

4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4

1

0

0

1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9

0

0

0

0

0

19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4

0

0

0

0

1

15

2.重复申请

12

2

0

0

0

0

1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8

0

0

0

0

0

28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8

4

0

0

0

1

8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63

5

0

0

0

1

69

4.申请人撤销申请

426

46

0

0

0

0

472

(七)总计

1977

109

2

0

9

6

21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9

5

0

1

0

0

4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8

4

20

38

80

0

0

0

4

4

2

0

1

2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海关存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我署重新梳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首次设置分级评估内容,以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基层海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以评估促整改。

  (二)待改进问题。

  海关门户网站、12360热线等政务公开平台智能化水平存在不足,无法向公众提供定制化精准有效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国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全国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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