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11月更新)
(温馨提示:若您需要申请海关统计服务,可按照进行申请。成都海关统计服务申请邮箱:zhonghexi@customs.gov.cn,联系电话:028-85390385)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海关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成都海关编制了《成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参阅。
一、主动公开
(一)本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一、组织机构,二、综合政务,三、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海关统计,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六、关税征管,七、卫生检疫,八、动植物检疫,九、进出口食品安全,十、商品检验,十一、通关监管,十二、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十三、海关缉私,十四、人事信息,十五、财政信息,十六、海关行政审批等。具体可见成都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内容的获取方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海关政府信息,本关通过成都关门户网站(http://chengdu.customs.gov.cn/)、新闻发布会、成都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成都海关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另可拨打24小时海关统一服务热线12360咨询。
成都海关在业务现场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告栏、电子屏等设施,公开海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海关政府信息,本关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条件说明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本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海关政府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海关政府信息。
2.海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3.海关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4.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海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海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三)申请方式说明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填写《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点击下载)。
1.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至受理申请机构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成都关门户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随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海关信息公开专用邮箱。(注:通过电子邮箱申请,请发送后与被申请单位电话确认,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
3.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海关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海关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注:信封封面请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议使用中国邮政平信、挂号信或ems邮寄。)
4.口头申请
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海关代为填写《申请表》,并交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四)申请的处理及回复
收到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海关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海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回复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选择:
1.当面口头或纸质答复;
2.电话或短信通知;
3.互联网电子邮件答复;
4.传真答复。
(五)申请的处理及办理流程
本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
对于所提交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pa凯发国际登录的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第三方的,本关将征求第三方意见后予以答复。
(六)收费标准
海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特殊情况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三、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成都海关办公室是成都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8-85390770、028-85390724;
传真号码:028-85391688;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成都海关办公室信息宣传科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邮箱:cdhg_zwgk@customs.gov.cn
附:各隶属海关申请渠道
成都双流机场海关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成新大件路289号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10202
电话:028-63073077
邮箱:sljchg_zwgk@qq.com
成都邮局海关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河中路一段389号成都邮局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10225
电话:028-85881385
邮箱:yjhg_zwgk@163.com
青白江海关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青白江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10300
电话:028-67990065
传真:028-67990110
邮箱:qbjhg_zwgk@126.com
锦城海关
地址:成都市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天府软件园g区g2楼锦城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10041
电话:028-65291904
邮箱:jchg_zwgk@sina.com
天府新区海关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广州路东段1号天府新区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10213
电话:028-85390465
传真:028-85390469
邮箱:tfxq_zwgk@163.com
绵阳海关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花园路8号绵阳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21000
电话:0816-2369851
邮箱:myhg_zwgk@163.com
自贡海关
地址:自贡市丹桂大街64号自贡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43000
电话:0813-8116237
传真:0813-8104400
邮箱:zghg_zwgk@163.com
攀枝花海关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2号攀枝花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617000
电话:0812-3320705
传真:0812-3320700
邮箱:pzhhg_zwgk@163.com
泸州海关
地址:泸州市蜀泸大道266号泸州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46000
电话:0830-3639123
邮箱:lzhgzwgk@163.com
德阳海关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金沙江东路209号德阳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18000
电话:0838-6132777
传真:0838-6185007
邮箱:dyhg_zwgk@163.com
广元海关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南路91号广元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509085
邮箱:gyhg_zwgk@sina.com
遂宁海关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河东新区圣泉路91号遂宁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629000
电话:0825-8093611
邮箱:snhg_zwgk@126.com
内江海关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1667号内江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41000
电话:0832-6210550
邮箱:njhg_zwgk@foxmail.com
乐山海关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559号乐山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14000
电话:0833-2444097
传真:0833-2444097
邮箱:lshg_zwgk@163.com
宜宾海关
地址:宜宾市蜀南大道东段25号宜宾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44002 电话:0831-2203859
传真:0831-2221919
邮箱:ybhg_zwgk@126.com
南充海关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127号南充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637000
电话:0817-2727270、0817-2727279
传真:0817-2727311
邮箱:nchg_zwgk@163.com
达州海关
地址:达州市西外塔石路333号达州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编:635000
电话:0818-5952005
邮箱:dzhg_zwgk@163.com
广安海关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深广大道525号广安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638000
电话:0826-8862811
邮箱:gahg_zwgk@163.com
四、救济渠道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成都海关未依法履行海关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成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电话:028-85391690(仅接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投诉,其他业务投诉请拨打海关统一服务热线:12360)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成都海关隶属各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成都海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成都海关接受复议申请的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成都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
联系电话:028-85390304
电子邮箱:cdhgxzfy@customs.gov.cn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成都海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总署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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