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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海关总署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海关总署办公厅于3月底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海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海关总署运行的政府网站共计44个,包括1个海关总署门户网站,1个“电子口岸”部门网站和42个直属海关网站。一季度按照100%的抽查比例,海关总署办公厅对“电子口岸”部门网站进行了检查,对直属海关子网站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核查,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同时,按要求抽查了244个代表主体为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的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 。
抽查发现,各直属海关网站信息发布内容较为全面,互动交流功能质效较好,网站平台建设功能较为完善。各海关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互动交流便利,答复及时准确。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强内容建设。不断加大海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力度,以坚持内容建设为根本,切实做到政府网站栏目开设与内容保障机制同步规划、同步建立,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管。建立问题台账,对照问题逐一整改,举一反三,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做好诊断记录和问题研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清除不规范的做法。
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全面保障海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稳定发展。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常态化监管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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