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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季度海关总署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海关总署办公厅于9月底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海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海关总署运行的政府网站共计44个,包括1个海关总署门户网站,1个“电子口岸”部门网站和42个直属海关网站。三季度按照100%的抽查比例,海关总署办公厅对“电子口岸”部门网站进行了检查,对直属海关子网站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核查,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同时,按要求抽查了217个代表主体为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的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

  抽查发现,各直属海关网站平台信息公开较为全面、及时;互动渠道功能较为完备,应用效果稳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提升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认真落实主办职责,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各项指标要求,避免出现严重错误表述、个人信息泄露、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和深度,深入到栏目里,细化到内容中,确保网站规范达标。

  二是持续做好网站、政务新媒体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强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开展问题分析和专项整改,进一步夯实内容建设、优化展现形式、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持续提升网站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海关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予以展现;定期对网站办事服务、场景式服务专题的信息准确性、功能实用性进行核验,确保服务方便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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