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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海关总署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海关总署办公厅于6月底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海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海关总署运行的政府网站共计44个,包括1个海关总署门户网站,1个“电子口岸”部门网站和42个直属海关网站。二季度按照100%的抽查比例,海关总署办公厅对“电子口岸”部门网站进行了检查,对直属海关子网站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核查,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同时,按要求抽查了200个代表主体为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
抽查发现,各直属海关网站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高,网上办事服务能力继续加强,监督保障管理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切实加强保密审查和网站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防范泄密和汇聚风险。同时,进一步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站安全可靠。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二)持续抓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重要栏目的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互动回应质量。积极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内容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网站页面设计和栏目设置,探索开发特色应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指南,不断应用互联网新技术,以用户为中心,在分析用户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流程和相关信息资源,策划设计场景式服务,为用户提供全流程网上办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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