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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海关总署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海关总署办公厅于9月底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海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海关总署运行的政府网站共计44个,包括1个海关总署门户网站,1个“电子口岸”部门网站和42个直属海关网站。三季度按照100%的抽查比例,海关总署办公厅对“电子口岸”部门网站进行了检查,对直属海关子网站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核查,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同时,按要求抽查了194个代表主体为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
抽查发现,各直属海关网站互动交流渠道畅通,信息公开较为全面,网站、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更加人性化。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水平。继续做好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栏目内容更新工作,对无法保障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及时清理空白栏目和长期不更新的栏目。持续推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落地落实,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积极采用技术扫描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信息内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
(二)进一步提高办事指南发布规范性。逐项明确办事指南中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内容,保证办事指南中的信息要素齐全、前后一致、逻辑合理,确保线下和线上办事与办事指南中提供的信息一致,并按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相应信息,推动办事指南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功能设计。及时对历史网页、政务新媒体栏目进行整合和归档。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进一步规范网站底部功能区重点要素建设,优化页面展现形式。同时,加大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检力度,确保页面链接可用,维护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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