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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季度海关总署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海关总署办公厅于3月底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一季度海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海关总署运行的政府网站共计44个,包括1个海关总署门户网站,1个“电子口岸”部门网站和42个直属海关网站。一季度按照100%的抽查比例,海关总署办公厅对“电子口岸”部门网站进行了检查,对直属海关子网站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核查,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同时,按要求抽查了192个代表主体为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
抽查发现,各直属海关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较为全面,办事服务效能持续提升,网站功能设计不断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强化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与水平。加大网站、政务新媒体栏目保障力度,在规定时间内更新信息,避免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长期未更新等问题;严格按照审核发布流程发布信息,防止出现内容页面空白、信息内容不准确等问题。
(二)加强链接巡检,保障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链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检机制,对各类链接开展全面梳理和动态排查,重点核查链接的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同时持续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保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
(三)探索创新创优,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创新创优路径,着力推动政务服务升级转型;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不断创新内容展现形式,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验,增强政务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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