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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季度海关总署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海关总署办公厅于6月底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二季度海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海关总署运行的政府网站共计44个,包括1个海关总署门户网站,1个“电子口岸”部门网站和42个直属海关网站。二季度按照100%的抽查比例,海关总署办公厅对“电子口岸”部门网站进行了检查,对直属海关子网站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核查,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同时,按要求抽查了189个代表主体为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
抽查发现,各直属海关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规范化成效显著,互动交流答复质量持续提升,特色专题栏目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聚焦信息发布质效,筑牢内容管控防线。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健全自查机制,扩大核查覆盖面、提高校验频次,通过动态台账管理实现错误内容“即查即改”,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二)强化栏目更新维护,保障链接稳定可用。健全网站、政务新媒体栏目更新责任制度,制定详细的更新任务清单,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同时,将链接检查纳入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工作,设定固定巡检周期,对于高频率使用的链接、重要政策文件链接等重点信息,增加巡检频次,确保其始终处于可用状态。
(三)强化指南规范管理,助力用户便捷办事。健全办事指南动态核查机制,对指南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时效性等进行核查,确保核心要素无缺漏、内容准确、表格可下载、链接可访问,助力用户便捷办事,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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