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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查处走私、违规案件,侦办走私罪案件,开展缉私情报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国际(地区)间合作,承担世界海关组织情报联络工作。
海关缉私部门和海关缉私工作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重点是加强政治领导、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海关缉私业务工作由海关领导负责。
海关总署缉私局为海关总署内设机构,列入公安部序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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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联系电话: 010-65194114(总机)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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