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pa凯发国际登录

政府信息公开

拱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11号修订),更好地提供政务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拱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海关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阅。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拱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和业务工作等方面信息内容。

  (二)公开方式。

  对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海关信息,本机关通过拱北海关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以海关总署令形式公布的海关规章以及以海关总署公告形式发布的其他海关规范性文件通过《海关总署文告》方式刊登发布,拱北海关门户网站也同时刊登;以拱北海关公告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拱北海关公告栏以及拱北海关门户网站同时刊登。

  除上述方式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直接拨打12360统一服务热线查询有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海关信息,本机关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 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机构。

  为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海关政府信息,涉及隶属海关的依申请公开事项,请与隶属海关联系办理。现将拱北海关及各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pa凯发国际登录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拱北海关

  受理单位:拱北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水湾路18号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2303房;

  邮政编码:519020;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8161782;

  电子邮箱:。

  2.中山海关:

  受理机构:中山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15号中山海关大楼大堂;

  邮政编码:528400;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0-88332211;

  电子邮箱:。

  3.高栏海关:

  受理机构:高栏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榕树湾新高栏海关大楼501房;

  邮政编码:519050;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8735631;

  电子邮箱:。

  4.湾仔海关:

  受理机构:湾仔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花地路21号湾仔海关办公大楼511房;

  邮政编码:519030;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8735821。

  电子邮箱:。

  5.九洲海关:

  受理机构:九洲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545号九洲海关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519000;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8735313;

  电子邮箱:。

  6.万山海关:

  受理机构:万山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桂山镇桂山大道28号万山海关办公楼3楼;

  邮政编码:519004;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8735447;

  电子邮箱:。

  7.闸口海关:

  受理机构:闸口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联检大楼海关办公区2038房;

  邮政编码:519020;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8162530(政务公开受理专用),0756-8164040;

  电子邮箱:。

  8.港珠澳大桥海关:

  受理机构:港珠澳大桥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路港珠澳大桥海关大楼5楼509号机要室;

  邮政编码:519020;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8163554;

  电子邮箱:。

  9.青茂海关:

  受理机构:青茂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青茂口岸粤方联检大楼627房;

  邮政编码:519020;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8735118;

  电子邮箱:。

  10.香洲海关:

  受理机构:香洲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48号香洲海关4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00;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2133221;

  电子邮箱:。

  11.横琴海关:

  受理机构:横琴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966号横琴海关二线办公区440房;

  邮政编码:519031;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8842231;

  电子邮箱:。

  12.斗门海关:

  受理机构:斗门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桥路237号507房;

  邮政编码:519125;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6- 5507221;

  电子邮箱:。

  13.中山港海关:

  受理机构:中山港海关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8号中山港海关大楼401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437;

  受理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0-85334455;

  电子邮箱:。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至拱北海关办公室领取或在拱北海关门户网站上自行下载这两种方式获得,具体网址为:。

  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明确和详细,并尽可能提供信息标题、发布时间、文号以及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原件,连同《申请表》直接到拱北海关办公室当面申请。个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等。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妥《申请表》电子版后,随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信息公开专用邮箱(邮件发送后务必致电确认)。

  3.信函申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申请表》,填妥后随同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至受理地址。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海关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主题字段一律采用“海关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即时进行登记,并可以根据申请要求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1.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pa凯发国际登录的联系方式;

  6. 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 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 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第三方的,将征求第三方意见后予以答复。

  (四)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的海关信息,本关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申请公开海关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机关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收费标准。

  海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对于超过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本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 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关隶属单位未依法履行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56-8161781、178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关未依法履行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10-65195744。(仅接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投诉,其他业务投诉请拨打海关统一服务热线:1236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关及本关隶属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指南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更新,欢迎上网查询。

  特别提醒>

  为方便您向拱北海关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有效提高申请的效率,请您阅读以下信息:

  1、若您需要公开的是拱北海关的pa凯发国际登录的公告等规范性文件,可点击:、

  2、若您需要公开的是拱北海关业务相关的政策解读,可点击:

  3、若您需要公开的是拱北海关的各种统计数据和统计服务,可点击:和办事指南里面的

  4、若您需要公开的是拱北海关的政府采购、拱关拍卖、财政预决算和收费公示等,可点击:

  5、若您需要进行海关业务咨询,可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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