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一)郑州海关本级机关。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到咨询室当面提出申请。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郑州海关办公楼1楼接待室;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邮政寄送。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妥《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后,随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邮寄至郑州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郑州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邮编:450008。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申请建议使用中国邮政平信、挂号信或ems邮寄。
3.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妥《申请表》电子版后,随附有效身份证明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郑州海关信息公开专用邮箱,电子信箱:zzhgzwgk@customs.gov.cn。(注:若您选择电子邮箱发送,务必请在发送邮件后拨打电话0371-65599126,0371-12360,确认您的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我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
(二)郑州海关所属隶属海关。
隶属海关 |
邮政寄送 |
当面提交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郑州海关本级机关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0号,邮编:450008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0号郑州海关办公室5019室 |
zzhgzwgk@customs.gov.cn |
0371-65599126 |
郑州机场海关 |
郑州市航空港区货运路与云港路交叉口郑州机场海关办公室,邮编:450000 |
郑州市航空港区货运路与云港路交叉口郑州机场海关办公室3028室 |
zzjchgbgs@163.com |
0371-61867388 |
郑州车站海关 |
郑州市经开区经北四路190号郑州车站海关办公室,邮编:450000 |
郑州市经开区经北四路190号408房间 |
zzczhgbgs@163.com |
0371-61867600 |
郑州邮局海关 |
郑州市郑东新区徐庄街与汉风路交叉口中南邮政物集散中心东院办公楼郑州邮局海关办公室,邮编:450000 |
郑州市郑东新区徐庄街与汉风路交叉口中南邮政物流集散中心东院办公楼1215房间 |
zzyjhgzwgk@126.com |
0371-61662000 |
金水海关 |
郑州市金水路269号金水海关办公室,邮编:450000 |
郑州市金水路269号金水海关办公室311房间 |
jinshuihaiguan@163.com |
0371-89835600 |
郑州新区海关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160号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办公楼郑州新区海关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16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160号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办公楼421房间 |
xinquhaiguan@163.com |
0371-66866081 |
新郑海关 |
郑州市航空港区始祖路42号新郑海关办公室,邮编:450019 |
郑州市航空港区始祖路42号河南省电子口岸大楼812房间 |
xzhgbgs2021@163.com |
0371-86197016 |
洛阳海关 |
洛阳市涧西区乐山路22号洛阳海关办公室,邮编:471000 |
洛阳市涧西区乐山路22号洛阳海关办公楼6楼603 |
lyhgbgs@126.com |
0379-63065104 |
南阳海关 |
南阳市两相路2496号南阳海关办公室,邮编:473000 |
南阳市两相路2496号南阳海关办公室505房间 |
nyhgbgs@163.com |
0377-61293000 |
安阳海关 |
安阳市海河大道西段安阳海关办公室,邮编:455000 |
安阳市海河大道西段安阳海关办公楼4楼412房 |
ayhaiguan328@163.com |
0372-3286090 |
商丘海关 |
商丘市睢阳区南京东路68号商丘海关办公室,邮编:476100 |
商丘市睢阳区南京东路68号商丘海关办公楼313房间 |
sqhgzwgk@163.com |
0370-2102618 |
周口海关 |
周口市八一大道与太昊路交叉口周口海关办公室,邮编466000 |
周口市八一大道与太昊路交叉口 周口海关3楼308房间 |
hnzkhgbgs@163.com |
0394- 7732233 |
焦作海关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3399号焦作海关办公室,邮编:454002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3399号306室 |
jzhgbgsyx@126.com |
0391-8786613 |
三门峡海关 |
三门峡市大岭南路与仰韶大道交叉口三门峡海关办公室,邮编:472000 |
三门峡市大岭南路与仰韶大道交叉口三门峡海关办公楼401房间 |
smxhaiguan@163.com |
0398-2606661 |
新乡海关 |
新乡市平原路1108号新乡海关办公室,邮编:453002 |
新乡市平原路1108号新乡海关西办公楼5005房间 |
xxhgbgs@163.com |
0373-5175558 |
信阳海关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66号信阳海关办公室,邮编:464300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66号 信阳海关5009办公室 |
xyhg0376@163.com |
0376-8013228 |
鹤壁海关 |
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鹤壁海关办公室,邮编:458030 |
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鹤壁海关办公楼609房间 |
hebihaiguan@126.com |
0392-6636900 |
许昌海关 |
许昌市魏都区龙兴路西段许昌海关办公室,邮编:461000 |
许昌市魏都区龙兴路西段许昌海关16楼1620房间 |
xuchanghaiguan@163.com |
0374-6063610 |
平顶山海关 |
平顶山市新华区育英路1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孵化中心平顶山海关办公室,邮编:467002 |
平顶山市新华区育英路1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孵化中心4楼平顶山海关报关大厅 |
pdshg2020@163.com |
0375-6171812 |
漯河海关 |
漯河市嵩山东支路5号漯河海关办公室,邮编:462300 |
漯河市嵩山东支路5号漯河海关办公楼601房间 |
lhhg5663522@163.com |
0395-5663522 |
濮阳海关 |
濮阳市华龙区中原东路与106国道交叉口东200米濮阳海关办公室,邮政编码:457000 |
濮阳市华龙区中原东路与106国道交叉口东200米濮阳海关办公楼1307房间 |
pyhg111@163.com |
0393-8756500 |
开封海关 |
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与第十三大街交叉口西南角开封海关办公室,邮编:475000 |
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与第十三大街交叉口西南角开封海关办公室 |
kfhgzw@163.com |
0371-22296111 |
驻马店海关 |
驻马店市文明大道与古槐路交叉口西北角驻马店海关办公室,邮编:463000 |
驻马店市文明大道与古槐路交叉口西北角驻马店海关办公室 |
zmdhgbgs@163.com |
0396-2353907 |
济源海关 |
济源市黄河大道与文博路交叉口东济源海关办公室,邮编459000 |
济源黄河市大道与文博路交叉口东济源海关办公室 |
jyhg2020@163.com |
0391-5302900 |
二、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人向郑州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申请书模版请参照《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请申请人按照上述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郑州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仅对上述已公开的申请接受渠道承担相应法律义务。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申请建议使用中国邮政平信、挂号信或ems邮寄。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平常信函邮寄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建议您及时电话进行联系确认,以便及时处理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人现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者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的,请在前述公布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进行。
三、依申请公开处理及办理流程
本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
对于所提交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1.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行政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pa凯发国际登录的联系方式;
6. 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所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 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第三方的,本关将征求第三方意见后予以答复。
(三)收费情况。
海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对于超过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本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依申请公开的指引
致申请人:
为了方便您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有效提高申请的效率,请您阅读以下指引:
申请前
一、若您需要申请公开的是海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在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index.html处直接查阅。
二、若您需要申请公开的是与海关业务相关的政策解读,可在处直接查阅。
三、若您需要申请公开的是郑州海关相关的统计数据,可在处查阅申请。
四、若您需要进行业务咨询,可在处在线咨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