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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工作规定】海关总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版)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 提高海关总署本级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订本目录。凡列入目录的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信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海关统计、行政审批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财务信息、监督检查、企业管理、综合管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等11类、33项内容。
我署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对目录事项进行梳理,及时调整和不断增加公开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三)公开方式
海关总署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总署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集中、统一发布总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我署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政务媒体(“海关发布”微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主动公开。
( 四)责任主体
办公厅牵头,署内各司局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基本目录“责任部门”列)。
(五)监督渠道
办公厅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署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邮政编码:100730;
电子邮箱:gwgk@customs.gov.cn;
联系电话:010-65194820。
二、基本目录(2025年6月,因监督检查事项调整对应修改)
公开类别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总机)、通信地址等信息。 | 办公厅 | ||
2 | 署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以及署领导参与的可公开的主要活动、重要会议、讲话等。 | 人教司 办公厅 | ||
3 | 机构职能 | 人教司 | ||
4 | 署内各机关司局的主要职责、负责人姓名、内设处室等信息。 | 人教司 各司局 | ||
5 | 海关总署制定颁布的规章。 | 法规司 | ||
6 | 规范性文件 | 以海关总署公告或部门联合公告形式发布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海关信息。 | 各司局 | |
7 | 海关发展规划 | 海关事业发展综合规划。 | 统计司 | |
8 | 口岸发展规划 | 口岸发展规划。 | 国口办 | |
9 | 海关统计法规规章公告、报表编制说明、主要进出口商品目录等。 | 统计司 | ||
10 | 海关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 | 统计司 | ||
11 | 海关可以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提供统计服务的内容以及用户获取服务的渠道等。 | 统计司 | ||
五、行政审批事项 | 12 | 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清单。 | 法规司 | |
13 | 和 办理结果 | “免税商店经营许可 ”的办事指南和批复结果。 | 监管司 | |
“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审批 ”的办事指南和批复结果。 | 自贸司 | |||
“过境动物、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的办事指南和审批结果。 | 动植检司 食安局 | |||
六、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14 | 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法规司 | |
15 | 海关总署本级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 | 承担政务服务 事项的司局 | ||
七、财务信息 | 16 | 海关预算、决算信息。 | 财务司 | |
17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海关系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信息。 | 财务司 | ||
18 | 海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 | 财务司 | ||
海关总署本级政府采购意向和实施情况。 | 采购实施司局 | |||
19 | 海关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 财务司 | ||
八、监督检查 | 20 | 综合司 | ||
21 | 海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 法规司 | ||
海关涉企行政检查标准、检查文书,海关总署专项检查计划。 | 检查事项 主管司局 | |||
九、企业管理 | 22 | 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 | 企管司 | |
十、综合管理 | 23 | ;海关年度立法计划;等。 | 法规司 | |
24 | 公务员招考、录用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信息。 | 人教司 | ||
25 | 海关(hs)、出入境检验检疫(sn)等行业标准发布。 | 法规司 综合司 | ||
26 | 口岸公共卫生、进出境动植物疫情疫病、进出口食品安全等 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疫情公告及应对情况。 | 卫检司 动植检司 食安局 | ||
27 | 由海关总署答复、可以对外公开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 | 复文主办司局 | ||
28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应当对外公开征集意见。 | 政策制定司局 | ||
29 | 海关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事关群众关切事项的解读信息。 | 政策发布司局 | ||
30 | 新闻发言人姓名,新闻发布工作机构pa凯发国际登录的联系方式;署例行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重要工作动态等。 | 办公厅 各司局 | ||
31 | 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年度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等信息。 | 办公厅 | ||
32 | 信访工作机构通信地址、接待时间和地点、信访指南;业务咨询服务渠道;12360 热线服务信息。 | 办公厅 | ||
缉私局 | ||||
十一、其他依法应 当主动公开的海关 政府信息 | 33 | 其他 |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在依法履 职和对外服务过程中,其他应当主动对外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 各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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